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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城湖”什么样的螃蟹品牌、可以促进产业发展
2017-09-06

 高淳固城湖螃蟹商会公约发布,全文如下:

  

  水产市场全体经营户:

  

  第十七届中国·高淳固城湖螃蟹节来临,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本商会特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暂行)如下:

  

  一、商会倡导诚信经营,规范交易秩序,所有经营户必须执行市场统一的时间开秤收购螃蟹,明码标价收购,不允许拉客,严禁收购湿水螃蟹,严禁将螃蟹湿水销售,螃蟹交易期间,本商会将不定期、不定门面、不定规格的抽查经营户收购螃蟹的规格执行情况,所有经营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抽查,发现私自转租门面房的,市场将收回门面房,租金不退。

  

  二、经营户不允许带规格收购,必须(正规格收购),收购的螃蟹规格必须🌧或等于每个规格的平均值(列入:40只2.5两母蟹,应不小于10市斤,即单个平均值不低于2.5两,以此类推)螃蟹规格明星不足的,视为收购湿水螃蟹行为,第一次发现,收取该经营户1000元,教育警告;第二次发现,收取违约金3000元,关门停业2天,整顿反省;第三次被发现的,取消在本市场的经营资格,三年内不得进入本市场经营螃蟹。

  

  三、蟹农和外地客商来本市场交易螃蟹,所有经营户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强买强卖,以小充大,以次充好,欺行霸市、使用“鬼秤”。不然,一经查实,第一次发现,收取该经营户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发现,收取违约金3000元,关门七天,停业整顿;第三次发现,取消在本市场的经营资格,三年内不得进入本市场经营螃蟹。

  

  以上行业自律公约,全体螃蟹经营户和商会会员自觉遵守,严格执行,为保护“固城湖”螃蟹品牌、促进产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