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日本語  한국어  English
当前位置 > 市场动态 > 市场动态内容
北京通州食药局对市场在售三文鱼展开排查,确保产品来源可溯!
2018-08-03
对前一段媒体“淡水三文鱼”销售问题的报道,对地食药监对辖区三文鱼开展清查行动。

  北京通州区食药局组织力量,对市场在售“三文鱼”产品进行排查,确保其产品来源可追溯。

  一、是通过市场、网络食品销售商微信群,通报媒体报道的有关情况;

  二、是督促主办方、第三方平台加强对商户进销货台账登记,检查进货票据是否完整有效,产品来源是否可追溯,强化日常经营行为规范,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好进货查验工作,对供货者的资质、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进场、上线经营;

  三、是要求经营者诚信经营,不得进行现切销售,同时须如实标注产地、名称,不得在销售时对产品向消费者做虚假不实陈述。

  经查,目前通州区市场销售的相关产品均采购自王四营、京深海鲜批发市场,产品来自加拿大、挪威、智利。

  鹤山市食药监局在辖区内开展三文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生食类海产品销售单位的安全管理。

  此次检查以鹤山集贸市场及周边现场销售非鲜活三文鱼的经营户为重点,重点检查经营户的经营情况、设备设施是否完善、商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从业人员的卫生情况、索证索票情况等,对不符合规范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内整改。

  鹤山市食药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三文鱼现场销售情况的排查力度,规范三文鱼等生食类海产品现场销售行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执法力度。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鹏食品药品监管局葵涌食品药品监管所(以下简称“葵涌食品药品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的日料店开展规范“三文鱼”现场销售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行动共检查日料生食店5家次,主要检查销售产品的设施设备、销售过程的卫生防护措施、“三文鱼”的标签标识、落实进货查验等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2家经营户未按要求落实索票索证规定、员工健康证不齐、生食专间设备不完善,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接下来,葵涌食品药品监管所将继续对辖区餐饮店“三文鱼”现场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及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执法力度,增加日常检查的频次,减少食品安全隐患。